外贤达校办〔2018〕10号
虹口校区教职工宿舍管理办法
为保障部分教职工基本住宿需求,规范教职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虹口校区教职工宿舍由后勤处统一管理。
二、申请条件
在虹口校区工作且本市暂无住房的教职工可依次排队申请。
三、申请程序
由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教职工住宿申请表》,部门签署意见,经人事处审核批准后,后勤处根据宿舍床位情况安排入住,入住者需签订《入住协议》,办妥相关入住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校后勤处网站《虹口教职工住宿申请流程》。
四、住宿收费
1.上铺每月每床250元(含水电费),下铺每月每床300元(含水电费);按月在工资内扣款。
2.每位入住者需预缴1个月的住宿费(上铺250元、下铺300元)作为保证金(退房时结算后归还),另收钥匙等设施押金100元(退房时凭交接单归还)。
五、其他相关事项
1.教职工入住教职工宿舍,由后勤处统筹安排管理。
2.教职工宿舍严禁非本校人员入住。
3.入住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住宿规定,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擅自调房、调床位,严禁留宿他人。
4.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5.教职工入住宿舍一般为期二年,期满或本人住房已解决应退出宿舍,如需继续租房另行签订协议。
6.退房需向后勤处提交书面申请并办理退房手续。
7.学生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房,由学工处统筹安排管理。
8.本办法经2017年9月21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本文未尽事宜,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抄 送:董事长、校领导
上外贤达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