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贤达学院教职工公租房校内申请表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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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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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身份证 |
| 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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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和声明: 本人承诺在办理公租房入住时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有虚报、瞒报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同意取消本人申请资格,不得再次申请。 本人同意并授权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向审查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资料。 在房屋资源紧张时,本人无条件接受学校做出的调整安排。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部门初审 | 请在对应的序号或方框上打“√”: 主申请人劳动关系属于:□专任专职人员 □专任非专职人员 主申请人条件符合: □1.在本市无自购住房的副教授及以上教师或引进的特殊人才; □2.在本市无自购住房的中层以上干部; □3.在学校工作满五年以上且在本市无自购住房的教职工; □4.在校工作年限未满五年,本市无自购住房的教职工; □5.在本市虽有自购住房,但在崇明区无自有住房教职工。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人事处审核 |
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