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是国家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2021年本市出台了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提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也就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2.实施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社会保险的制度基础是互助共济。如果说医保统筹基金为每位患者报销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是“大共济”,实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目标,那么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就是“小共济”,将构建“我为家人,家人为我”这一新的保障机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在家庭成员间的共济使用,可以提高个人账户保障效率,减轻家庭现金支付的压力,增强家庭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实际上,很多市民用自己的个人账户资金为家人购买“沪惠保”,就是家庭共济这个“小共济”的一个具体实践。
3.家庭共济后是不是指个人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可以给家里人用?
答:不是的。家庭共济后,参保人仍要用自己的社保卡(或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或者说就是“两不变”,即持卡就医的规则不变,仍是持本人的社保卡(或医保卡)报销费用;本人的医保待遇与共济前一致保持不变,参加职工医保的仍享受职工医保本人相应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本人相应待遇。
4.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共济前,其主要用途有哪些?
答:在每年7月1日一个医保年度起始时,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即当年账户资金;在次年6月30日年度末清算后,按规定结转至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就是历年结余资金。
家庭共济前,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参保职工本人支付门急诊、住院(含急诊观察)、门诊大病、家庭病床等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等,还可以用来为本人或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专属产品如“沪惠保”。
5.如何查询个人账户资金余额?
答: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自助查询最近月度的“医保金月度对账单”,手机界面会显示“当年账户余额”和“历年账户余额”;信息截止日期后又发生就医结算的,可在最近一次就诊医院出具的票据上查找“医保当年账户余额”和“医保历年账户余额”;参保人亦可前往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查询。
6.组建家庭共济网有什么要求?
答:组建家庭共济网以自愿为原则,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将本人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共济成员。家庭共济网组建后,系统默认将组建人的全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作为家庭共济资金,由共济成员共同使用。
7.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应当是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历年账户资金有结余,且职工医保账户可正常使用。
8.家庭共济网的共济成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共济成员应当是组建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组建人对家庭关系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共济成员还应当是本市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9.参保人员可以同时加入多个家庭共济网吗?
答:不可以。每位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网,如需变更家庭共济网,可以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网。
10.家庭共济资金有哪些使用方式?
答: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方式包括共济支付与共济缴费。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作为出资人,在组网成功后自主选择共济资金的使用方式,可以二者选一,也可以两者都选,选择确认后共济成员方可使用。
共济支付,是指家庭共济资金按共济成员医保结算先后顺序,用于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共济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如果是职保人员,须先用本人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用完本人历年结余资金后,可按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如果是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因其本人无个人账户,可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
共济缴费,是指共济成员使用家庭共济资金,缴纳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购买本市商业健康保险专属产品。
11.通过什么渠道组建家庭共济网?
答:组建人可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组建家庭共济网;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办理,具体可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021-12393咨询。
12.通过什么渠道确定家庭共济资金使用方式?
答:组建人可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选择确定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方式,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办理。具体可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021-12393咨询。
13.想用自己的医保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孩子缴纳2024年度居保参保缴费,如何办理?
答:首先,需同时确认以下几点:申请人需满足家庭共济网组建人条件;成员符合共济成员条件;均未加入其他家庭共济网;申请人医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大于2024年居保参保缴费金额。其次,可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组建家庭共济关系,与选择共济资金使用方式为“共济缴费”,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办理。再次,为确保您能及时为孩子办妥2024年年度居保参保共济缴费,请尽量提前办理上述手续,在确保家庭其他成员未以现金缴纳、扫码缴纳、学校代扣(转账)等方式办理您孩子居保缴费的情况下,最晚于12月23日17:30成功选择共济资金使用方式为“共济缴费”,避免错过截止缴费期,影响待遇享受。12月25日晚医保部门统一划扣家庭共济网组建人的职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统一向税务部门汇缴。第四,友情提醒,如您所在单位有居保参保缴费报销类员工福利,请尽量不要选择“共济缴费”,或最晚于12月23日17:30前,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取消“共济缴费”,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办理。将现金交于学校,通过学校代缴的方式,为孩子缴纳2024年度居保参保费,避免使用“共济缴费”后影响您正常享受上述员工福利。
14.通过“共济缴费”方式为孩子完成居保参保缴费的,如何查询共济缴费结果?缴费证明何时可以打印?通过什么渠道申请?
答:请于2023年12月26日后,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查看共济缴费结果,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查看。
另外,建议您在共济缴费扣款成功的10个工作日后,通过上海税务官方网站电子税务局、随申办在线下载缴费证明,或至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办税服务大厅打印缴费证明。
15.之前已经选择了“共济缴费”,但现在不想通过共“共济缴费”方式为孩子缴纳居保参保费,如何办理?
答: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在“维护家庭共济关系”菜单下,变更共济方式,取消“共济缴费”;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办理。
如您孩子是通过学校集中申报参保的,请最晚于12月23日17:30前办理取消手续;如您孩子是通过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报参保的,请于申请当日办理取消手续。
提醒:取消“共济缴费”后,请及时通过学校申报途径为您孩子办妥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16.家庭共济使用后,个人账户使用和以前有什么不同?
答:家庭共济使用后,个人账户的使用规则有“二变化”,一是使用对象从本人扩大至规定的家庭成员,无论职保人员或者城乡居民医保人员都可按规定使用,例如,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可以用自己的医保卡拉卡,使用家庭成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等;二是使用范围也有扩大,可用于城乡居民医保等参保缴费。
17.定点零售药店可以使用共济资金吗?
答:可以。共济成员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共济资金,凭定点医疗机构的电子处方,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还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购买范围可参考沪医保待遇发〔2023〕17号文件)。
18.每位共济成员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有使用限额吗?
答:没有。组建家庭共济网后,系统默认将组建人的全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作为家庭共济资金。各共济成员使用家庭共济资金,用完为止。家庭共济资金用完后,家庭共济网延续。
19.家庭共济资金支付的费用是否还可以纳入减负范围?
答:不可以。家庭共济资金属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共济支付发生的费用不纳入本市职工医保各项减负政策、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减负范围。
20.家庭共济资金的所有权归谁?是否纳入日常医保监管?
答:家庭共济资金归家庭共济网组建人所有,属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结转、继承、转移、监管等按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共济成员违反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组建家庭共济网后,成员信息发生变化的,如何进行家庭共济网的维护与管理?
答:组建人和共济成员可随时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进行家庭共济网的维护与管理,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办理。进行维护与管理操作的次数和时间没有限制。
组建人可对家庭共济网进行维护,当成员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成员信息;未及时维护或变更引起的家庭共济资金损失风险,由组建人承担。组建人可查看网内成员信息,选择或变更共济方式、撤销组网等操作。
共济成员可查看所在家庭共济网组建人与自己的信息,如不需要家庭共济的,也可选择主动退出当前所在的家庭共济网。不支持共济成员查看网内其他成员信息。
22.共济成员中也有人符合组建人条件,是否可以将本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在同一家庭共济网内共济给其他成员使用?
答:不可以。以共济成员身份加入家庭共济网的,只能是共济资金的使用人,不能成为出资人。只有组建人可以将本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共济给共济成员使用,共济成员只能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23.共济成员被组网后,是否可以主动选择退出?
答:共济成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在“家庭共济网的维护与管理”功能模块,主动退出当前所在的家庭共济网,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办理。
24.可能我的家人忘了通知我,或者时间长了我不确定是否还在家庭共济网中,如何查询?
答:可以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查看,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查看。
25.家庭共济与亲情账户有什么差异?
答:“家庭共济”是授权共济网内成员使用个人的职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资金用完后,家庭共济网仍然有效。绑定“亲情账户”,可实现家庭成员医保电子凭证的授权持有并使用。方便用个人的手机,展示绑定亲属的医保电子凭证,帮助家人尤其是老人和孩子等无法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体实现扫码挂号、购药和结算,结算时的医保待遇是被绑定亲属医保账户对应的待遇,不涉及将个人的医保电子凭证给亲属使用,也不涉及使用个人的账户资金。
举例:组建家庭共济网仅能由出资人发起,孩子只能在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组建的家庭共济网内,组建家庭共济网后,孩子就诊时,可使用组建人(即出资人)的职工医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资金用完后,家庭共济网仍然有效。孩子的医保电子凭证可以被多位家人绑定“亲情账户”,父亲和母亲可以同时绑定孩子的“亲情账户”,陪同孩子就诊时,可通过父亲或母亲的手机,展示亲情账户的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刷码结算,并按孩子医保账户的待遇进行医疗费用结算,不涉及家长的个人账户资金给孩子使用;当然,既绑定亲情账户也组建家庭共济网,可在展示亲情账户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疗费用结算时,同步实现家庭共济。